这场婚姻,是她签字画押的“卖身契”,在她还清欠款前,想要离婚,除非沈京洲同意,否则找律师也没用。
倒是如果她违约的话,沈京洲告她一告一个准。
而且,沈京洲当初不仅支付了的所有医疗费用,也帮着把剩
的债款和
利贷一并还了。
其实,利贷
本不是迟笙借的,是有人冒用了她的名义,她并不想还,可沈京洲说他不想徒增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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